各学院、各辅导员:
2023级新生学籍正在进行注册,接南昌市医疗保障局通知,需尽快报送大一新生名单参加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为做好新生参加大学生医保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保待遇时间
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参保年限一般为学生在读的整个期间(大一起至毕业当年的12月份)。
二、统一参保对象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及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原则上学生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为资助参保对象或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可自行选择参保地区。目前大学生医保参保费用由国家财政出资,在读期间学生无需缴纳参保费用。对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由学校统一办理大学生医保。
1.2023级所有学生
2.因休学、参军入伍等学制延长或往年入学学年内未参加学校大学生医保学生
三、重要事项提醒
1. 因参保年度为2024年,如2023年度发生医疗费用,学生须自行前往户籍地或参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我校大学生医保属于南昌市城乡居民医保,江西省内联网,如江西省内学生已在户籍或其他区域已购买居民医保的不能重复参加,须到参保户籍地或其他区域办理停保后,我校才能给学生办理大学生医保。
3.省外学生已在户籍或其他区域已购买居民医保的可参加2024年学籍地医保,可不缴纳2024年户籍地居民医保费用。
4.户籍地或原学校未停保须在我校办理大学生医保的学生,请在2023年10月20日前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如学生在截止时间内未停保导致我校无法给予办理医保,后期则不能享受在校期间大学生医保相关待遇,由学生自行负责。
5.如学生为资助参保对象或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或因个人原因不参与我校统一办理的大学生医保,请辅导员告知家长,确认后学生填写《自动放弃大学生医保承诺书》(见附件1)交学院汇总;10月25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自动放弃大学生医保承诺书》交学工处涂芳敏老师处。
四、报送参保名单
请各学院请在2023年10月20日16:30前,报送需在我校参加大学生医保学生名单(电子版)发学工处涂芳敏老师处核准,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表格模板(见附件2)。
学 工 处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自动放弃大学生医保承诺书》
附件2:《南昌职业大学2023年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表格模板》
上一页:关于学生自行尽快缴纳“学平险”的通知 |
下一页:关于组织学生评选 2022-2023 学年 “南昌职业大学奖学金”的通知 |
南昌职业大学 版权所有 赣ICP备150048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