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弘扬“团结、拼搏、创新、奉献”的南职精神,培养良好的学风,积极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评比办法
1、在学院领导下,由学工处、院团委和各系(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各系(部)要注重平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的报道和积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先进个人的评选根据评比条件,由班委会、团支部提名,全班讨论,班主任核实,系(部)审定填表报学院批准。
4、先进班级的评选根据评比条件,由各班级写出书面总结并提出申请,各系(部)召开班长和系(部)学生会委员会议进行推选,由系(部)审定填表报学院批准。
二、评比范围
评比范围为全院所有班级和学生。
三、评比项目与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比条件
1、思想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上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助人为乐。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上课认真听讲。作业按时完成;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总评平均分为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3、身体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爱护公共卫生,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上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助人为乐。
2、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工作主动踏实、责任心强,在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
3、作风正派,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处处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得到多数同学的拥护。
4、学习总评成绩平均分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三)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干部带头作用好。班、团干部坚持原则、团结合作,全班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重大违纪事件。
2、专业学习成绩好。学习风气好,人人刻苦努力,互帮互学,上课率、缴费率、巩固率均在院或系前列。
3、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的集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精神文明建设好。班级积极向上好,文明礼貌好,同学之间互相关心帮助。
5、集体主义精神好。有良好的班风,集体观念强,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环境、教室、寝室、个人卫生好。
四、奖励办法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由学院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奖状或奖牌。
五、附则
本办法自二○○八年九月一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学工处。
上一页:南昌职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 |
下一页:南昌职业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
南昌职业大学 版权所有 赣ICP备150048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