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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部工作职责
学生事务部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 一、学生事务部工作职责 1.制定实施学校学生事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工作机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检查各学院落实与执行学生工作情况,组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道德法制、安全纪律、美育教育、诚信与感恩教育。 3.负责学生各项资助与奖励、评优评先及违纪处理工作。 4.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工干部的选拔、考核等工作。 5.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和帮助学生社团、学生会开展工作。 6.负责全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下一级团组织做好组织建设与发展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关爱学生”行动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并负责组织做好“挑战杯”、“创青春”等竞赛工作。 8.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参军入伍及学生复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9.负责学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理论研讨、学术交流以及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10.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装备的管理以及“双拥”工作。 1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工作。 12.负责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与管理,牵头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13.牵头做好“一站式”学生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4.负责组织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大学生医保、学平险及健康体检等工作。 15.负责做好学生工作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生事务部各项工作。 2.负责学生事务部的整体战略规划、日常管理和协调,确保学工部、团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武装部等四部门工作的高效整合与顺畅运行。 3.制定实施学校学生事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生工作机构,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4.构建高效、专业的学生事务管理团队,定期组织团队成员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5.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工作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工干部的选拔、考核等工作 6.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副部长1岗位职责 1.做好学生事务部工作,协助部长分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管理科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各项资助与奖励、评优评先、红色班级建设等工作。 3.协助部长检查各学院落实与执行学生工作情况,组织做好学生思想政治、道德法制、安全纪律以及诚信、感恩与美育教育等工作。 4.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新生绿色通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补助等工作。 5.协助部长做好全校学生各项资助制度的制定、完善、实施和宣传,建立健全学校资助体系等工作。 6.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贷款申请和资助育人等工作。 7.协调处理学生突发性事件,指导教育管理科做好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健康体检、信访处理、退学退费等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劳动教育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部长2岗位职责 1.做好学生事务部工作,协助部长分管团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工作。 2.协助部长制定实施学校学生事务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工作。 3.负责学生事务部综合办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务处理及部门内部协调工作,确保部门各方面工作高效运行。 4.负责学生事务部考勤考核、工作计划、“一站式”学生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及上传下达等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类大赛、健康有益的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6.负责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教工团干部和学生骨干的政治理论与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 7.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全校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团内奖惩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8.做好“智慧团建”、收缴团费和推优入党等工作 9.负责指导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青年志愿者工作服务部等直属团学组织开展工作,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副部长3岗位职责 1.做好学生事务部工作,协助部长分管武装部办公室/军事理论教研室、辅导员管理科及心理健康中心工作。 2.指导辅导员管理科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违纪处分、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班会等工作。 3.负责落实学生“五个适应”、“关爱学生”行动、双体验日活动、学风建设及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工作。 4.配合人事处做好各学院辅导员的招聘与调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训、考核及评优等工作。 5.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及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等工作。 6.负责组织对学生军训教官的培训、指导和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等工作。 7.负责学校学生参军入伍、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及管理工作。 8.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装备的管理工作。 9.做好“双拥”工作,负责全校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 10.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管理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日常事务、资产管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 2.负责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等工作。 3.负责部门人员考勤、考核等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落实部门领导安排工作的上传下达,以及部门各类会务协调与安排等工作。 5.负责办公室二级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6.负责上级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求部门上交各类材料的督办和初审工作。 7.负责部门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各类工作汇报材料的草拟工作。 8.负责学生请假、证明办理等相关工作。 9.负责部门制度建设及财务预算、报账等工作。 10.负责“一站式”学生社区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团委办公室岗位职责 1.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制定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计划,不断完善共青团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加强和改进理论武装,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团校学习培训,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3.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创新创业类大赛,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服务广大青年学生就业创业。 4.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各级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觉悟高、素质强、观念新、作风好的共青团干部队伍,为党的干部队伍输送新鲜血液。负责领导、检查基层团委的工作,开展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做好教工团干部和学生骨干的政治理论与业务技能培训。 6.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全校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团内奖惩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7.以党建带团建,积极探求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新载体、新方法、新途径,加强“智慧团建”的管理,指导学院团委做好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信息统计,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优秀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工作。 8.配合做好专兼(挂)职团干的配备、考核、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校学生会、社团管理部、青年志愿者工作服务部等直属团学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10.加强共青团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南昌职业大学团委”公众号的影响力,加强共青在线网站的建设,用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武装部办公室/军事教研室岗位职责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2.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学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及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4.负责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组织对学生军训教官的培训和指导。 6.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 7.负责学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 8.负责学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9.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装备的管理工作。 10.做好“双拥”工作,负责全校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1.制定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按时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审核资金发放工作。 2.负责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补助等工作。 3.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采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与调研,建立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4.负责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学院做好获奖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培养学生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全校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 5.制定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实施办法,按规定组织申请、审批服兵役学费补偿、减免、助学金等工作。 6.全面实施各类校级资助项目并审核资金发放。 7.负责全校学生各项资助制度的制定、完善、实施和宣传,建立健全学校资助体系。 8.负责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贷款申请等工作,采集、核对、上报应届毕业生贷款信息,组织指导毕业年级贷款学生办理还款计划、还款确认手续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辅导员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的材料收集、上报及文件发放工作。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主题班会的组织与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五个适应”、“关爱学生”行动及双体验日活动。 5.负责学风建设及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 6.配合人事处做好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的招聘与调配工作。 7.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训、考核及评优工作。 8.按有关要求做好专职辅导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教育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协调处理学生突发性事件,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城镇居民医保、健康体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学生证火车磁条优惠卡、信访处理、退学退费等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传染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负责党团进宿舍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6.负责校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集体等评优评先及红色班级建设等工作。 7.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稳定日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岗位职责 1.心理咨询服务: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和朋辈心理支持服务。针对学生在学业压力、人际关系、情绪管理、职业规划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实施专业心理干预。严格执行咨询档案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隐私安全。 2.心理健康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学校通识教育体系,系统传授心理健康知识与技能。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主题讲座、工作坊、沙龙等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等)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科普内容,拓宽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 3.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构建完善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运用科学方法筛查高危学生群体,及时给予心理干预。制定心理危机事件应急预案,与学院、校医务室等相关单位协同合作,高效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定期对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以及楼层心理危机预防干预联络员等开展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培训,提升校园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4.心理测评与档案管理:组织全校在籍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将普查分析报告提交至各相关单位,并为每位学生建立动态心理档案并妥善存档。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研,深入分析数据,为学校教育教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持续追踪随访,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支持与帮助。 5.专业培训与督导: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参加专业培训和伦理督导活动,提升心理咨询服务质量。加强对班级心理委员、朋辈等学生骨干队伍的培训,提高其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积极联合校外专家开展学术交流与案例研讨活动,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专业成长。 6.心理健康宣传:精心策划 “5・25” 心理健康月、“10・10” 世界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心理情景剧、手语舞大赛、校园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心理氛围。 7.校内外协同联动:与教务处、后勤保卫处、卫生健康学院等校内部门密切协作,构建全员心理育人体系。深化与专业医疗机构的医校合作,畅通心理疾病学生的“转介”治疗“绿色通道”,保障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专业治疗。加强与校外机构合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提供实践基地与平台。积极参与社会心理服务,发挥高校社会服务职能。 8.教科研与创新实践:推动实施教与学 “双五环节” 课程教学模式,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领域开展课题研究和校本教材开发工作,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探索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引入创新方法,丰富心理健康教育手段。 9.日常管理与服务保障:负责心理咨询室、宣泄室、沙盘室、音乐康疗室等专业场所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其安全、正常运行。制定并完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伦理化、人性化、法律化、系统化,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有序开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